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营造基层团组织浓厚的工作氛围,推动全省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现评选表彰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浙江青年五四奖章20名。
二、评选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
1977年
5月
1日
—
2003
年4
月30
日
出生)的浙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积极投身创新创造实践,勤于学习,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当代浙江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积极弘扬社会新风,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倡导和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当代浙江青年文明时尚的榜样。
5、获得过地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含)以上荣誉。
二、评选办法
由各团市委、青联,省直机关团工委、驻沪团工委、外省驻浙团工委和团省委有关部门负责推荐,报团省委党组审定。
三、评选要求
各市级团委、青联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社会做好申报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典型推报上来,重点向生产、科研、教学等第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倾斜。要对候选人进行直接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已获得过“浙江杰出青年”和“浙江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申报人选。
同时,为深化共青团改革,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结构,团省委、省青联还将商请有关部门、系统、行业推荐人选。
三、申报名额和日期
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形成3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并填写《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附件:
1、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共青团浙江省委
2017年2月14日
学院推荐1-2名。
有意向的老师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办,联系人王园园,联系电话:63732786(9292786);邮箱706692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