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与政治素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与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动学院的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时间:单周四下午
二、学习内容
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即结合学校、学院、学科专业实际,重点围绕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学科专业等开展学习研讨和政治理论学习。
三、具体要求
(一)单周四下午为学科(科室)、支部固定集体学习时间。
(二)学科(科室)、支部应共同组织,并制定学习计划。
(三)应做好学习研讨记录档案,并作为学科(科室)、支部年度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