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
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
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     通知公告     >     科研     >     正文

转发科技处关于征集201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    来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作者:admin    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迎接“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切实提高我校科研成果项目获奖的质量和数量,增强我校科研成果项目申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我校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先在全校范围内征集201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成果(2015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预计在三、四月份开展)。预申报2015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成果需完成以下工作:

1.成果登记。未进行成果登记的预申报项目请尽快进行成果登记。

成果登记流程。请未进行成果登记的老师登录浙江省科技厅主网页(http://www.zjkjt.gov.cn/)左下方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7.0”软件,安装简装版。将成果情况按照提示录入,录入完毕后导出“cgsbqy.zip”格式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并书上成果验收(结题)相关材料。

2.预申报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成果须由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论文或专著他引情况。预申报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项目须推广应用2年以上(即20121231前推广应用),推荐一、二等奖项目的销售收入、税收和利润,须提供由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符合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要求的审计报告;推荐三等奖的项目,须提供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

3.预申报成果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合作关系的说明,包括合作时间、方式和证明材料等。省外单位或个人与我省合作完成的项目,符合推荐条件的,可按规定进行推荐,但主要工作在省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4.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须提供计划下达单位(或委托有关单位)对项目总验收证明等材料。

5.请预申报成果项目完成人把《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yangmm33@126.com邮箱。

2015-01-16附件.rar

关闭

© 版权所有 :6165cc金沙总站(中国·VIP认证)检测中心·BinG百科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87
请扫描二维码
关注经管微信
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