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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4    来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作者:    点击数:

各学科(系):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精神,现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科专任教师(不含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办等管理人员)以及学院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学科挂靠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的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自愿参加考核。

二、考核办法

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修订)》(2017年修订)执行。详见附件1

三、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分工会主席组成,教学秘书为工作组秘书。各学科专业成立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四、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以学科专业为单位开展,各学科专业依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认真组织实施。

2、各学科专业考核工作须在201813日前完成,并将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8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1814日前一式一份(附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学办。

3、学院考核工作组召开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会议,听取各学科专业考核工作汇报,对各学科专业五个等级的比例作适当调整,但全院总比例不变。最终确定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

4、学院考核工作组将考核结果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示2-3天。教师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组提出书面意见并陈述理由。学院考核工作组及时受理教师的申诉,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教师本人。

5、学院将经公示后的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任务重,涉及教师切身利益,请各学科学科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修订)》(2017年修订)

附件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8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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